本网讯 通讯员盛凯巍、余威报道:为进一步强化机场周边净空安全,共同守护良好的净空环境,端午节前,荆州机场联合机场公安深入周边乡镇,共同开展净空和消防知识宣传。
本次净空宣传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种养新场、东湖村、西湖村等周边村镇,走村串户向机场周边居民宣传本场净空安全相关知识,以现场宣讲、发放宣传资料等丰富多样的形式,向居民朋友详细介绍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范围、禁止行为及相关法律条款,重点提示在机场周边净空保护区域禁止放飞无人机、孔明灯、风筝、氢气球等升空物,禁止在净空区域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秸秆,禁止养殖、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。现场还以生动的案例,向居民讲解净空相关法律法规,使周边居民对无人机防范、航空器飞行安全等事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。
下一步,荆州机场将持续与相关职能单位密切协作,积极联合机场周边乡镇街道、村委会等基层力量,继续加大净空保护宣传和巡查力度,切实维护机场净空安全,全力为旅客平安出行保驾护航。
温馨提示:根据《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,禁止下列行为:
(1)修建超过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或者设施;
(2)修建靶场、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;
(3)排放大量烟雾、火焰、粉尘、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;
(4)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、标志或者物体;
(5)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;
(6)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,搭建建筑物或者从事挖掘、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;
(7)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和进行飞艇、热气球、滑翔机、动力伞等飞行活动;
(8)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升放风筝、孔明灯等物体;
(9)储存爆炸物品,燃放烟花、爆竹、焰火等;
(10)进行超过净空保护高度要求的爆破或者作业;
(11)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、工业废料、垃圾等物质;
(12)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、屠宰场、养殖场等场所;
(13)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的活动。
违反以上规定的,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